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和《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打造文科实践育人平台,深化文科实践教学改革创新,加强文科实战型人才培养,提高文科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力贡献力,推动新文科建设走深走实,按照《2025年大学生新文科实践创新大赛》通知要求,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开展“黑龙江省第二届大学生新文科实践创新大赛暨2025年大学生新文科实践创新大赛国赛选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融创赋能,实践致新。
二、大赛目标
“大学生新文科实践创新大赛”是面向在校大学生举办的校园赛事,旨在强化文科专业教学内容与社会实际问题的紧密联系,引导文科专业学生以大赛为平台开展扎根实际、深入一线的实践创新活动,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推动新思想、新技术等内容在各学科专业中真正落地,产出一批调查报告、研究报告、文艺作品、应用产品等高质量实践创新成果,提高文科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涌现一批实战型高素质文科人才,推动高校文科人才培养实质性“脱虚向实”,将人才“软实力”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硬支撑”。
更思政。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挥文科培根铸魂价值功能,引导学生扎根中国大地开展实践创新,在实践中了解国情民生、坚定文化自信、增强社会责任感,培养有理想、敢担当的新时代青年。
更实战。坚持实践导向,引导学生结合专业学习开展项目探索和赛事锻炼,在实践中发现真问题、真解决问题,做到知行合一、以知促行、以行求知,提升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培养国家战略和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的实战型文科人才。
更融合。深化跨界融合,突破学科、校际、产教、科教、虚拟与现实之间的界限,建立综合性实践创新平台,推动学生开展跨学科、跨专业、跨产教的实践锻炼,提高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培养具有跨学科思维的复合型人才。
更创新。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推动项目式教学改革,鼓励学生聚焦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开展以项目为牵引的实践创新活动,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培养文科拔尖创新人才。
更智能。推动数智赋能,强化科技教育与人文教育协同,引导学生运用新兴技术赋能人文社科新发展,研究数字技术伦理性、思想性、智慧性等人文相关新问题,提升学生科技素养和综合能力,培养数字时代文科创新人才。
三、大赛选题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国家战略布局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引导学生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具体实践问题,鼓励交叉融合,设置文史哲、经管法、教育、艺术四个组别,参赛团队要聚焦社会现实问题,结合专业学习深入开展实践,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具体实践问题,根据学科专业背景及所开展的实践内容任选一个组别参赛。
文学、历史学、哲学类项目:聚焦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中国道路的学理阐释、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实践研究、中华文化传承创新、数字人文、语言智能、国际传播等有关领域。
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类项目:聚焦党的建设、经济发展、国家治理、企业治理、乡村振兴、对外开放、科技创新、法治建设、社会保障、绿色发展、国家安全等有关领域。
教育学类项目:聚焦思想政治教育创新、教育综合改革、教育资源扩优提质、教师队伍建设、教育数字化与AI赋能、教育国际化等有关领域。
艺术学类项目:聚焦艺术研究、艺术创作、艺术管理、艺术产品制作和营销、艺术表演、艺术治疗、科技与艺术融合发展、美育浸润等领域。
四、参赛对象及形式
(一)参赛对象为各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
(二)参赛形式为团队赛。鼓励学生跨学科、跨专业、跨学段组队开展实践创新活动。
(三)参赛项目须提交《参赛项目报告》(附件1)、汇报PPT及实践创新成果等有关支撑材料。《参赛项目报告》重点介绍项目的背景及意义,拟解决的社会现实问题,项目实施总体思路,实践活动开展形式及过程,实践创新成果及价值,收获与体会等内容。
五、大赛赛制
大赛采用校赛、省赛及国赛三级赛制。校赛由各高校组织,省赛由省教育厅组织,国赛由全国新文科教育研究中心组织。各赛事均设置网评赛、现场赛两个环节。网评赛阶段,由专家对参赛项目进行网络评审。现场赛阶段,由参赛项目团队进行现场路演及答辩,专家现场打分。项目在各赛段各环节的成绩独立计算,不累计。
六、参赛要求
(一)每支参赛团队由3-15名学生和1-3名指导教师组成,其中团队负责人1名(须为文科专业本科生)。研究生人数不超过团队成员数量的30%。每人限负责一个团队,但可同时作为团队成员参与其他团队报名。
(二)每位指导教师至多指导2支参赛团队。
(三)参赛团队只能选择1个符合要求的组别报名参赛,报名时以参赛团队负责人学籍所在学校作为参赛单位。已获首届大赛决赛金奖、银奖的项目,如内容基本相同并无特别创新进展,不得重复参赛。已获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省级铜奖及以上的项目,不得参赛。
(四)参赛项目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实、健康、合法,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应在创意、想法、思路等方面具有原创性,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或者其他权利。一经发现或经权利人提出并查证,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七、组织架构
(一)大赛由黑龙江省教育厅主办,哈尔滨师范大学承办。
(二)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大赛组委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负责大赛的组织与实施等工作。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设在哈尔滨师范大学。
(三)大赛设立评审委员会,由大赛组委会聘请新文科领域高水平专家学者、行业企业人员等组成,负责大赛的学术指导及评审等工作。
(四)参赛高校需参照大赛组织架构,成立本校组委会等相关机构,统筹学校赛事组织与实施工作。
八、赛程安排
(一)校赛(9月1日至9月15 日)
学校组织参赛团队于9月6日前通过国赛系统(网址:
https://xwk.sdu.edu.cn/)完成注册报名。各高校需在9月10日前完成对参赛对象及参赛项目的资格审核,对资格审核合格的项目通过国赛系统进行网评赛及现场赛,各校应在9月15日前完成校赛,并对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推荐参加省赛。
(二)省赛(10月10日前)
省级决赛分为线上评审和现场赛(具体时间见第二轮通知), 根据国家名额要求,确定入围国赛项目。

九、奖项设置及晋级名额
高校推荐省赛参赛项目数量:根据各校在国家平台报名基数分配(具体名额见第二轮通知)。
比赛设置:设置金奖、银奖、铜奖、优秀教师奖、高校组织奖,最终根据获奖名单,按每校不超过8项确定推荐国赛参赛项目。
校赛联系人:创新创业学院孙耀东18545571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