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我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积极引导青年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自我监督,涌现出一大批勤奋上进、品学兼优的先进个人,充分展现了当代大学生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根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评选表彰办法的通知》(黑教学〔2014〕28号文件)精神及《黑龙江工商学院关于评选2019年度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的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经学生本人申报、各系推选、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按程序要求进行评选、公示和推荐,我校78名学生被黑龙江省教育厅、中共黑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授予“2019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奋发向上,再接再厉,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希望广大青年学生以他们为榜样,坚定信念,勤于学习,善于思考,乐于奉献,在奋斗中释放青春激情、追逐青春理想,肩负起国家和民族的希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工商管理系获奖代表

会计系获奖代表

经济系获奖代表

外语系获奖代表

艺术与传媒系获奖代表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获奖代表

电子信息工程系获奖代表

建筑与测绘工程系获奖代表
(学生处 图/文 宣传部 编辑)
附件:
黑龙江工商学院2019年优秀毕业生代表先进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