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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工商学院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19-01-28
来源:
作者: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学校信息,促进依法治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范,制定本指南。
黑龙江工商学院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对主动公开的学校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登录学校信息公开网等形式自行查阅、复制或者下载;对于依申请公开的学校信息,可以按照本指南,申请学校依法提供。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黑龙江工商学院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包括:基本信息(学校简介、现任领导、机构设置、学科专业、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招生考试相关、教学质量相关、学生日常教育管理相关、 学风建设相关等主要是涉及师生家长切身利益、需要师生家长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以及法律和国务院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涉及国家秘密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学校主要通过学校官网和信息公开网上专栏进行公开,具体网址为www.hibu.edu.cn。此外,学校还将根据工作实际,分别通过黑龙江工商学院校内各单位网站、官方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校内广播等新闻媒体及有关校外媒体;学校文件、制度汇编、会议纪要、简报等形式;新闻发布会、教代会、学代会、咨询会等相关会议;信息公告栏、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及其它便于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知晓的形式公开相关信息。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学校及各单位将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信息内容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学校已公开的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学习、科研、工作等特殊需要,以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向学校申请获取相关信息。
(一)受理机构
(二)机构名称:黑龙江工商学院信息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黑龙江工商学院学校办公室
受理时间:8:00-11:30,13:00-16: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51-56890161
传真:0451-56890161
电子邮箱:
hljgsxy@hibu.edu.cn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利民开发区学院路群英街33号
邮政编码:150025
(三)受理步骤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学校申请公开信息,需填写《黑龙江工商学院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信息公开专栏中下载,也可以到信息公开办公室领取。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人应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为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描述清晰、详尽,一张申请表仅限申请一个事项。
2.递交申请
申请人可以当场递交申请表,也可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黑龙江工商学院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注明“黑龙江工商学院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黑龙江工商学院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工作流程。
3.审查处理
学校收到申请表后对其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内容不明确或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要求进一步补充或更正。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有关身份证明材料齐全且理由正当的申请正式登记受理。根据申请的内容,学校自登记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学校按照所在地省级价格部门和财政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学校或者校内各单位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学校纪委投诉,也可以向黑龙江省教育厅举报。
附:
黑龙江工商学院信息公开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