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是负责对全校科学研究、科技开发、科技服务和科研信息统计等工作进行管理的职能机构。其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和省科技政策,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全校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制定学校各项科研管理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并监督执行。
(三)负责学校各级纵向科研项目的组织、评审和申报立项工作,项目的过程管理、结题验收、经费管理等工作。
(四)负责学校科学研究成果的审查、鉴定、登记、管理、奖励等工作,推动成果转化。
(五)负责学校参加的各种学会、协会以及与外单位建立科技交流、协作关系的组织、联络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学校学术交流活动的组织和管理。
(七)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八)负责学校科学研究成果、科学研究文件以及其他科研文书等科研档案的归档整理工作。
(九)完成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