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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2-04-20来源: 作者:

工会是党领导下的群众组织,是党联系教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肩负着代表和维护教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神圣职责。其工作职责是:

(一)负责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组织工作,负责对代表大会征集的提案移交承办部门并督促承办单位办理,负责将提案办理结果按规定方式进行反馈。

(二)建立健全工会(教代会)相关工作制度,完成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部署的各项工作。

(三)推动学校民主政治建设,组织教职工参与学校重大事项的民主管理,维护教职工对学校重大事项和敏感问题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关注教职工诉求,关心教职工疾苦,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受理教职工或教工代表的建议和申诉。

(五)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师德师风和社会公德建设活动,开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对成绩突出者予以表彰和奖励。

(六)组织教职工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七)加强和重视组织建设, 加强对基层工会和工会小组的指导,做好会员会籍管理和新会员接收工作。

(八)完成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