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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2-04-20来源: 作者: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是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负责全校学生工作组织实施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以弘扬“求知原本 崇德尚用”校训精神为统领,以服务教学为目标,全面开展学生教育、管理、指导和服务工作,引导学生践行“四正”校风。其工作职责是:

(一)按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神要求,结合学生思想动态,制定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相关制度和文件,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并对各学院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二)负责辅导员聘任、培训、管理、考评及推荐,指导辅导员开展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三)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做好学生心理普查、建档、回访和危机干预工作,为大学生提供心理咨询、团体辅导;建立健全“四级”心理危机干预预警机制,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四)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专题性安全教育,及时发现处置不安全稳定因素,确保学生安全和良好的校园秩序。

(五)制定和完善学生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以此培养学生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营造依法治校、和谐校园的环境氛围。

(六)统一管理全校学生评先优、国家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临时困难补助、学费缓交等申报、评审和发放工作;协调学生保险工作;为学生提交的各类申请进行相关行政审批与服务工作。

(七)负责教师学生公寓资源的调配和公寓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的招聘、调配、培训、岗位考核等管理工作;负责学生公寓各项设施维修上报工作。

(八)负责学校校友会工作并指导各地校友分会搞好组织建设、举办各种校友联谊活动。

(九)完成学校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