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是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职能机构,主要负责教学基本建设、教学运行管理、实践教学和教学质量管理等工作。其工作职责是:
(一)制定学校教学工作计划、教学改革方案、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等有关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各学院制订(或修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或调整)专业设置,编制教学大纲,规划课程设置,确定教材和各专业年度招生计划。
(三)负责教学工作相关数据的统计汇总工作。负责收集、统计、分析各类教学状态数据,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供领导决策参考。
(四)负责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学位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各类教学奖项的评选。
(五)教学计划审核与管理;课表编制与管理。
(六)负责教学运行;核算教师教学工作量;公共教室安排与使用;教学信息化建设。
(七)负责学校教学档案管理;外聘教师管理;教学秘书培训。
(八)协同各学院及校内外有关部门确定各专业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和训练中心建设。负责实验员培训与管理。
(九)负责全校实验课、实习实训、专业实习、课程设计和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教学环节的管理;制定实践教学环节相关管理制度并督促检查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十)征订、采购、供应各专业教材;审定校内自编教材的使用。
(十一)负责公共课程考试安排;成绩管理;考试管理;考试违纪统计、存档;学业预警;毕业资格审查;成绩单打印;组织各级各类考试。
(十二)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如普通本科和成人本科的新生录取名册(三联单)信息录入及管理工作,学籍注册和学历注册,成人、本科、专升本学位注册;学生档案管理;学生图像信息采集核查;在校证明;学生证;作弊学生恢复学士学位材料和资格的审核工作;毕业证和学位证;火车票优惠卡管理。
(十三)负责班主任聘任、培训、管理、考评及推荐,指导班主任开展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班主任培训与管理。
(十四)负责学校学术报告厅、剧场管理;会议与活动录制与直播;各类视频制作;学校各类视频、图片存档;学校各类音频、视频系统的技术支持;课程录制及制作。
(十五)制定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方案和相关政策、制度;协同学院搞好创新创业课程设计、师资培训和项目竞赛、实践训练和孵化平台的建设与管理,保证创新创业教育落到实处;收集学校各类参赛奖励证书。
(十六)完成学校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