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黑龙江工商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管理办法(修订)》黑工商院发〔2021〕83号文件,为早日实现“适应社会需求,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民办大学”的发展目标,不断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学校开展“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工作。
根据符合条件的教师自愿申请,学校“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工作小组认定,基础教学部共有三名教师获聘“双师双能型”教师,名单如下:
尹晓奇 刘荷 田苗
聘任期为三年,自2021年10月至202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