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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工商学院2025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公示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5-10-13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修订)》(黑工商院发〔2023〕28号)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标准和要求,我校启动了2025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依据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各班级评议小组民主评议,学院认定工作组联评并公示,学校按程序要求进行审核,现拟认定张妍等1605名学生为我校2025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公示如下:

一、黑龙江工商学院2025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公示名单(名单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5年10月13日—10月17日

三、公示情况受理

若对上述人员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署名或告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或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451-56890138(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邮箱:dxszzglzx@hibu.edu.cn

现场受理:第一教学楼207室(江北校区);第四教学楼310-1室(哈南教学区)


黑龙江工商学院学生处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