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以下简称省社科规划项目)的科学管理,发挥省社科规划项目示范引领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修订本办法。第二条 指导思想。省社...
03-10 2022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21 年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管理,促进教育科学研究事业的繁荣和发展,依据《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教政法〔2019〕16 号)、《关于加强全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黑政办发〔2011〕54 号)的有关规定和全省教育科学研究的实际情况,参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研究工...
03-10 2022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管理办法(修订稿)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开展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工作,是省社科联充分发挥社会科学界学科齐全、人才集聚的科研优势,真正体现省社科联为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提供咨政服务的重要职能与社会责任,帮助全省社科工作者搭建协同创新科研平台和科研成果转化平台而采取的重要措施。为提高黑龙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促进理论创新和成...
03-10 2022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和《关于加快建设发展新工科 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教高〔2018〕3号)精神,加强和规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以下简称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旨在通过政府搭台、企业支持、高校对接、共建共享,深化产教...
03-10 2022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全省艺术科学规划管理,提高全省艺术科学研究水平,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和《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全省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的立项和管理,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坚持“二为方向”和“双...
03-10 2022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课题管理办法(试 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立项课题的科学管理,统筹规范有序地推动民办教育研究工作,提高课题研究成果质量,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协会立项课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党和国家对教育工作的重大部署为依据,深入研究当前我国民办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理论与现实问题,为行业发展提供权威的学术支撑和方向引领,为政...
03-10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