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工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修订)》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标准和要求,我院启动了2025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依据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各班级评议小组民主评议,学院认定工作组联评并公示,学校按程序要求进行审核,现拟认定张妍等608名学生为我院2025年秋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公示如下。






若对上述人员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署名或告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或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5年9月28日—9月30日
联系电话:0451-58617749(哈南教学区校区)
联系邮箱:13796025841@163.com
智能制造与交通工程学院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