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23-03-24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2023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现将清明节期间的教学安排如下:
清明节:4月5日(周三)停课1天。
请各单位教师提前调整相关教学工作,自行安排时间调补课程,确保完成教学任务。如有调补课程,请提前办理手续并通知学生。
教务处
2023年3月24日
Copyright (c) 黑龙江工商学院版权所有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学院路群英街33号 150025 Tel:86(451)5525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