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工商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黑龙江工商学院学生转专业、转学管理办法》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所在学院批准,接收学院考核,并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批准111名学生转专业申请,现将名单公示如下(见附件)。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请到受理单位进行咨询。
公示时间:2025年8月27日至8月29日
受理单位:教务处(613室)
联系人:马老师 0451-56890166
教务处
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