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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期末考试课程线上缓考办理的通知
时间: 2025-11-26 10:19      点击:

各教学单位、同学们:

本学期期末考试线上申请缓考即日起开通,凡符合缓考办理条件的学生均可在限定时间内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办理期末考试的缓考,相关老师均在线上进行审批,学生可随时查看审批进程及审批结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缓考申请的具体要求

1.可申请缓考的课程

(1)大一至大三的公共必修课、专业课均可申请缓考;

(2)大四课程如专业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科目不允许申请缓考。

2.可申请缓考的情况

(1)学生因疾病或意外导致不能正常参加考试;

(2)学生本人或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不可抗力等情形不能参加考试;

(3)其他经学校批准的特殊情况。

3.申请缓考获得批准的学生,参加下一学期期初考试。

4.缓考成绩不及格的同学,直接重修,无其他补考机会;补考和重修无缓考资格。

5.申请缓考获得批准的学生,平时成绩由任课教师按该课程的成绩管理办法进行评定,并如实记载其平时成绩。

6.申请缓考的学生,若确因突发事件等特殊原因不能在考试前办理缓考手续的,必须在考试前报告学生所在学院获得批准,并在考试结束后三天内补办缓考手续。

7.对没有申请缓考或提出申请未获得批准,擅自不参加考试的学生,该门课程记为旷考,并按《黑龙江工商学院课程考试与成绩管理规定》执行。

8.凡伪造证明骗取缓考资格者,一经发现,该门课程成绩按零分记载,并按学校学生违纪处分有关规定处理。

二、操作流程

1.登录教务系统

2.选择“报名申请”——“教学项目报名”进入

3.在“缓考”板块,点击“报名”,弹出“报名说明”,确认后进入报名页面。

4.在缓考报名页面中,勾选要申请缓考的课程,“原因”处填入简要的申请理由(必填项),“附件”为选择上传实际佐证材料(必填项)。请附上详实的证明材料。如因病,需提交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须覆盖考试时间);如因事,需上传纸质版情况说明,并请家长和辅导员签字;其他经学校批准的特殊情况申请缓考的,需由相关部门提供情况说明。确认无误后,点击右下方“提交申请”按钮。

5.提交成功后,等待学院辅导员和负责人审核即可。在学院审核前,可以点击“退报”,取消缓考申请。

6.申请操作完成后,须关注学院审核结果,如审核结果显示“不通过”,则应按时参加期末课程考试,否则以缺考计。


教务处

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