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馆:
现将2017年11月29日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的《黑龙江工商学院科研工作管理办法(修订)》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
附件:《黑龙江工商学院科研工作管理办法(修订)》
黑龙江工商学院
2017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