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5年实验室安全工作暨隐患清零专项检查的通知
时间: 2025-05-26 11:06      点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学校实验室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5〕8号)要求,结合2025年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现就开展我校2025年度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各单位认真做好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开展隐患排查并落实整改工作。

(二)提升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各单位要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要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切实承担起实验室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做到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谁分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层层压实安全管理责任。

(三)健全管理体系,完善风险防控长效机制。积极完成分级分类、隐患排查、教育培训、风险评估、应急预案等,确保安全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做好实验室安全风险防范。

(四)强化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师生安全意识。要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对进入实验室人员,尤其是对初次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做好准入教育及应急处置培训,要对可能影响人身安全的实验环节做好管控,落实个体防护,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工作安排

(一)自查整改

1.各单位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其中危险化学品采购、存储和实验操作等方面的隐患排查,重点设计管制类和易燃易爆类化学品。制定实验室安全自查实施方案,组织对各级各类实验室进行自查。

2.各单位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时做好本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工作,建立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台账并动态更新,对重要危险源严格管理。

3.各单位应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以往年度剩余隐患的整改情况也应在自查报告中列出。

4.请各单位分别将附件2《学校实验室安全自查及整改工作报告》于6月5日前报送至实践教学科(松北校区1-625、哈南校区2-219)。


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025年5月26日